1 2 3 4 5 6 7 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976新闻  
  长春推出“种子质量保证金制度” 种子质量有问题先赔偿  
     
  更新时间:2015-02-09 08:13:00 来源:乡村广播  
 
 
   

   如今正值种子集中销售期,农民对种子质量问题高度关注。昨天,FM97.6吉林乡村广播记者白楠楠从长春市农委召开的“抓好种子打假 确保用种安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起长春市实行种子质量保证金制度,种子经营业户需要存交质量保证金,一旦种子出现质量问题,这些钱将直接赔付给农民。请听报道:

   今年起,长春市相关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推出“种子质量保证金制度”,种子经营业户需要存交质量保证金,一旦种子出现质量问题,先行给使用者赔偿。长春市农委副主任郭晋巍:

   在种子经营时期,在每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派驻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种子执法人员全天候进驻工作,周日不休息,实施全覆盖检验品种。对辖区内上市的每个批次的玉米、水稻种子,全部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对通过室内检验发现问题的种子样品进一步进行田间种植鉴定;对疑似侵权套牌的品种送国家权威机构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强化种子质量监控。

   为提高广大农民的辨真识假能力,科学选购种子,长春市农委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长春市种子管理站站长刘振库:

   仔细查看销售者是否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经营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正规的种子必须有规范的标签标识,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的包装标识应当标注种子种类、品种名称、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品种审定编号等事项,不买未审先推的品种。

   在这里,乡村广播也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向售种者索要发票,保存好种子标签和包装。这样,一旦种子有质量问题便于追究责任,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和农户开展入户倒查活动,逆向调查种子的合法性,追查农民购买种子的来源,查处问题种子,最大限度减少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从现在开始,执法人员将对长春市种子市场开展日常巡查,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拉入行业“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对已售出的假劣种子实行召回,要责令制售者自行召回,必要时进行公告依法强制召回,并予以没收。


 
  编辑:吉林广播网  
 
版权所有 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广播网 电话:网站 0431-85815222.85815208 传真:0431-85815210
E-mai:info@jlradio.cn 地址:长春市彩宇大街118号 卫星路2066号 邮编:130033
Copyright ® 2008-2009 jlradio.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吉ICP备09004251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008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