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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表彰2014年度全省消费维权人物等先进个人和集体  
     
  更新时间:2015-03-16 07:51:00 来源:乡村广播  
 
 
   

   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全省相关商品和服务20家行业协会于昨天(3.12)举行了吉林省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联合表彰了2014年度全省消费维权人物等先进个人和集体,树立榜样,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请听乡村广播记者戴婷的报道:

   大会先后颁发了2014年度吉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优秀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消费维权人物”3个奖项。省直机关退休干部李中奇退休后加入到了消费维权的队伍中,他不计得失甘心奉献,遇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敢于较真碰硬,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这次他荣获了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的称号,李中奇:

   评消费维权人物,我这个老人做这个工作,我就得就是尽自己的余热,有多大能力尽多大能力,我感觉现在的维权工作一个是加强消法的学习,老百姓得知道消法的内容,再一个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4年,随着新《消法》的颁布实施, 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遍布城乡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成了政府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的得力助手。中国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学生会主席刘政磐这次当选了“2014年度吉林省优秀消费维权志愿者”,获得这个称号。

   维权志愿我主要是包括校园内、校园外的维权服务站点,提供一些无偿性的咨询服务。因为我本身也是学法的。得到这个荣誉称号之后,我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以后要更加的努力,勇往直前。

   据统计,2014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22570件,投诉解决率达到99.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万多元。省工商局局长臧忠生表示,新年一年将继续为消费者营造满意的消费环境:

   2015年就是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广大消费者更加满意的消费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样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保护部门和协会都要围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不良的行为,或不好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者,保护真正合理的诉求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编辑:吉林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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