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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特别策划】《身边的消费维权》第三篇:《饭店涉嫌欺诈,《消法》加倍赔偿》  
     
  更新时间:2015-03-16 07:56:00 来源:乡村广播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下馆子吃饭已是家常便饭,然而很多人在饭店吃饭时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更痛苦的是还不知怎样应对。今天的315特别策划《身边的消费维权》,我们来说说2014年的典型案例《饭店涉嫌欺诈,<消法>加倍赔偿》。

   2014年6月28号,消费者罗先生一行9人到长白山景区某饭店用餐,点了平时最爱吃的茼蒿、油麦菜,结账时发现这两道菜的价格远远超过菜单价格。罗先生要求饭店方面给个合理的解释,饭店负责人承认由于季节原因临时提高了菜品的价格。罗先生认为实际的消费价格与菜单价格不符,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于是向长白山消协投诉。经现场调查发现,这家饭店确实存在欺诈行为。省消协副调研员宗守运分析说:

   作为价格侵权行为,你比如说商家随意变更菜品价格,把菜品价格翻倍或者翻几倍,显然它涉嫌一种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涉嫌欺诈的,消费者可以要求3倍赔偿,其他法律有专门规定,按其他法律执行。作为食品这方面的欺诈行为,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来处理,食品安全法规定,涉嫌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10倍的赔偿。

   经调解,饭店最终赔付消费者500元,并向消费者罗先生赔礼道歉。宗守运表示,2014年3月15号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明确了惩罚措施。这正是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宗守运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希望广大消费者,今后在消费当中,特别是餐饮消费当中,一定要看看你的消费清单,消费清单上的价格与他标注的价格是否一致,并且单项的价格和合计的价格是否一致,如果发现差错的话,应该及时与商家进行维权,进行纠偏,以便事后维权既耗费时间还耗费精力,这是得不偿失。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到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您的权益一定能得到最好的保障。


 
  编辑:吉林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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